住院须知
尊敬的患者:
您好!您在我院住院诊断、治疗期间,为了保持良好的医疗环境和秩序,以利病情的顺利康复,请您协助我们做好以下各项工作:
一、请遵守医院各项规定,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,与医护人员配合进行治疗和护理,安心休养。
二、办理住院手续后,为了保证您的安全,请您不要随意外出或外宿,以免延误治疗及影响医护人员对您的病情观察。您在住院期间外出,可能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,如发生病情突变会得不到医生及时有效的救治,您将需要自己负担某些在外出期间不予报销的费用等;擅自外出者,按自动出院处理,在院外发生任何意外,责任自负。
三、住院患者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卫生用品,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房;严禁带入危险物品;钱财及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,丢失、被盗自行承担。
四、入院后根据病情,您需要分别做一些常规检查,如:晨起血液检查(空腹抽血)、心电图、胸片、超声心动、B超等。以上检查需有工作人员引导您进行。
五、医院在行政楼(2楼)设有病员食堂,可自行选购。
六、走廊有自动开水器,您可以随时取用;请注意安全,防止烫伤。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,可呼叫护士帮助打开水。
七、每周更换被服一次,如有特殊原因(手术当日、术后床单被污染等)可随时更换。
八、保持病室内清洁、安静,在护士的指导下,保证床单位整齐;床下勿摆放多余物品,储物柜及卫生间内物品摆放有序。请不要大声喧哗、吵闹,走路、开关门窗要轻。
九、保持病区整洁,不乱扔果皮纸屑,不乱扔、乱放东西。茶叶 、吃剩的饭菜请倒入带滤网的小桶内,避免下水和厕所堵塞带给您的不便。
十、爱护公共财物、不攀折花木,节约水电,爱护一切公共设施,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,损坏公物按价赔偿。
十一、为保证病房安全,禁止在病房内吸烟、饮酒、随地吐痰;不在多功能带上充电,禁止使用外接电源及电器;消防设施请不要随意挪动,发生火灾时请立即通知医护人员。
十二、因病房治疗需调整您的床位时请您大力配合。
十三、出院后如需复印病历请于出院一星期后到综合楼一楼病案室办理。需携带患者身份证、受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等证件。
以上各项,患者及家属要认真阅知,并自觉遵守,谢谢您的配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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